河北邢台张孟杰遭二审 更改刑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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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上午,邢台市中级法院非法二审法轮功学员张孟杰,五月二日,庭审结果由五年改判为三年,罚款两万元。

张孟杰,男,现年六十四岁,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,张孟杰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李文爽去看望身体欠佳的老人,在邢台市桥西邢钢东生活区家属院门口,发现有个男的跟踪。他们去了老人家没人,就各自骑电动车回去。在回去的路上,他们被拦截绑架。整个过程,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,也没说什么原因。当天,张孟杰家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都被查抄。

张孟杰和李文爽被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宏康、吴书起等人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(洗脑班)四十三天,张孟杰被桥东检察院构陷到桥东法院。被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一年零七个月有余。

两次法庭上律师都有理有据做了无罪辩护,律师在法庭上依据法律条款,针对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,揭露他们的违法行径。律师指出张孟杰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,实属非法拘禁,指桥东公安分局、检察院非法关押,要追责非法拘禁罪。

一审之后,张孟杰家属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刑事控告状,状告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警察张宏康、吴书起,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(洗脑班)主任邱有林涉嫌滥用职权罪、非法拘禁罪,徇私枉法罪。

律师辩护说,从绑架、抄家、非法拘禁洗脑班四十三天,到判刑、罚款等一系列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都是非法的。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,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,公布《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,所以法轮功拥有的一切书籍和资料都不违法。从他家中搜出的法轮功物品不管数量多少,都不构成犯罪。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。相反,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,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,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,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。

张孟杰当场也为自己辩护,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、道德高尚、家庭和睦,时时处处以真、善、忍要求自己。他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,应该立即无罪释放。请问各位,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修炼法轮功?你们谁能拿出证据来?连问了几遍。审判长和在场法官没有一个人吭声。并且还说:绑架当天,桥东公安分局警察张宏康从我身上口袋中掏走1400元现金,还有我处存放准备交暖气费的4000元都被他们拿走,公诉书上怎么只字不提?

在法庭上张孟杰劝善法官:现在都实行案件终身责任制,谁办案谁负责,你们不要冤判好人,这样对你们不好,一定要为你们自己的生命负责,要为你们子孙后代着想,为你未来着想,希望你们有个美好的未来。

两次庭审,都是正义占主导,第一次庭审律师驳的他们哑口无言;第二次庭审,法官和公诉人及全场都静静的在听,气氛非常安静祥和。

尽管如此,他们还是无视宪法、无视法律,应无罪释放张孟杰。明知错了也不想彻底改正,他们还是羞羞答答,遮遮掩掩,二审更改了一审结果,也证明了他们心虚。天灭中共在即,不要把自己绑在中共贼船上死不回头,给自己留条后路,


邢台市电话区号:0319

邢台市中级法院
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,邮编:054000
白峰,书记、院长:2236001
陈保利,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:2236008、17703390008
刘孟印,副书记、副院长: 2236006、17703390006、13931923297
田浩,小组成员、副院长:2236003、13383198668、18803198668
齐志海,小组成员、纪检组长:2236366、17703390007、13503193810
南国江,小组成员、副院长:2236002、13393193999、15130999099
田国英,小组成员、副院长:2238758、17703398008、13930978808
马维东,小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:2236125、17703398006、13932985220
吴章彬,小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:2236120、17703390005、18831990900
李清辰,小组成员、调研员:2238759、17703390369、18832960369
刘虎,小组成员、调研员:2238709、17703398009、13833949666
石运红,专职审委会委员:2236591、17703397009、13903195258
董凤林,专职审委会委员:2236218、17703390003、18832960218

少年审判庭
汪义超,庭长:2236183、17703390183 (主审张孟杰的审判长)
胡立鹏,副庭长:2236169、13303393369 (主审张孟杰的审判员)
刑事审判第二庭
侯春平,庭长:2236182、17703390182
王佳培,副庭长:2236201、13303396868
王伟韬,副庭长:2236060、17703390060 (主管张孟杰案件法官审判员)
穆桂素:2236032、17703390032
张江:2236267、17703390267
马瑞平:2236158、17703390158
赵国凯:2236511、17703390511
胡文超:2236185、17703390185
邵春江:2236202、17703390202
田建兴:2236266、17703390566
朱光福:2236187、17703390187
陈勤耕:2236350、17703390350
李虹:2236018、17703390018
赵力:2236335、17703390335
赵志勇:2236275、17703390275
李少艳:2236537、17703390907
刑事审判第一庭
马军峰,庭长:2236352、17703390996
胡东杰,副庭长:2236370、17703390370
陈雁琴,副庭长:2236361、17703390361
张恩平:2236031、17703390031
任延福:2236181、17703390181
李连盛:2236186、17703390186
陈耀民:2236208、17703390208
刘红旗:2236209、17703390209
张军考:2238301、17703390301
李鹏:2236356、17703390622
朱宏:2236372、17703390372
王仲:2236190、17703398856

邢台市检察院
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337号,邮编:054000
邢伟,书记、检察长
郭凤鸣,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:2231616、13363790396
赵志军,副书记、副检察长:2234555、18631925555
曹振义,副检察长:2231611、15832930369
辛辉,副检察长(分管公诉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):2238601、18931927770
左建水,副检察长:2236362、15932298899
苗永革,副检察长:2238602、18603192866
董文清,反贪污贿赂局局长:2238603、13833949963
李现民,政治部主任:17603191567
王盛国,调研员:13323196668
张掀坤,反渎职侵权局局长
王英,纪检组长
路恒福,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
王颖,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
办公室电话:0319-2235500
检务公开电话:0319-2230611

邢台市稳定办
地址:邢台市新西街166号,邮编:054045
冯利敏,主任:3699656、13903295631
宗召伟,副调研员:3699566、15131999998
王刚,副主任:3699331、13082029158

邢台市防范办
地址:邢台市新西街166号,邮编:054001
王学良,政法委副书记、防范办主任:3699599、13393091066
李会生,副主任:3699661、13931912996
赵忠孜,副主任:13303193636
赵辉,副主任:15930059666
孙聚民,调研员:3699151、13722931799
王莺,秘书科长:3699965、133159386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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